【職場哲學】用被挖角要求老闆加人工 利嘉敏:真正想離開爽快離開便是

休閒消費

發布時間: 2020/10/21 13:49

分享:

分享:

利嘉敏認為,真正有價值的人,毋須揚言自己被挖角。

下屬最令上司反感的行為之一,是揚言外間不知有幾多人想對他/她挖角。若以為可藉此自抬身價,非常幼稚。曾有下屬於續約前,當面對我說有別家挖角,若不盡快給她續約,即蟬過別枝;亦有人用被挖角要求老闆加薪,那都是一種要脅,做法並不聰明,笨拙得交關,試問有哪個老闆喜歡被威脅的?那只會徒添反感。有些情況是,老闆暫無替代之人,故勉強留住,但老闆心裏明白,此乃不宜留之人。

說回我的前下屬,若屬超班馬,早已找她商談續約,只是辦事能力平平,時或要他人代執手尾,續約之事才拖沓難定。聽她說有另一個offer後,我問:「他們出的條件怎樣?」聽我這一問,她以為我緊張了,於是愈說愈有氣焰。

待她說完,我誠懇地說道:「那很難得啊!而且開出這樣的條件,不是家家都可以如此大方!個人意見是——不要錯失這個機會!現在不去闖一下,等幾時?!」對方語塞,又不能收回之前所講的,她的last day,大家還搞了一個小型party,同事們都皆大歡喜地送她走。

真正有價值的人,毋須揚言自己被挖角,或經常掛在口邊自己被哪家企業看上,實質沒啥意義,因為真正想離開的話,就爽快離開便是;若繼續留低,那講這些說話又有何意義呢?或有人說,可能說話者想表忠誠——「即使有人挖角,我仍然留低,看我對公司何其忠心!」

老實說,甚少上司會喜歡下屬公然對所有人講「不知幾多人想要我呀!」,一切都看在上司眼中,心裏有數。而且,對上司或公司忠誠不是用這種方式去表達的,先做好自己份內事,不要搞個爛攤子俾上司「歎」,令其面子盡失,那才是正確方向。

撰文 : 利嘉敏